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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对铸件成本的核算通常是以重量为基础进行费用分配的,而生产费用的分配尤其是对待摊和预提费用以及在制品成本的处理还可能需要照顾到各项经济指标的平衡。因此单凭会计人员算出的综合公斤成本并不能代表铸件的实际成本,不能准确反映不同铸件因结构和工艺上的差异对成本的影响。铸件定价时往往只能根据每公斤的平均价格乘以相应的浮动系数来确定。浮动系数的确定通常是参照典型铸件进行对比,甚至可能是根据感觉确定,实际上很难准确评估具体铸件的成本高低和盈亏。铸件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期间成本。直接制造成本又可分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和动力、制造费用等。为便于按制造过程分析成本,本文把直接构成铸件实体的炉料(包括废钢和铁合金)归集为直接材料,把制造过程消耗的蜡料、制壳材料等作为辅助材料。将制造过程消耗的工人工资、燃料和动力、辅助材料等计为过程成本,以区别于会计中的制造成本概念。这样直接材料和过程成本构成了铸件的直接成本,这个成本也是铸件的变动成本。而管理费用等期间成本是企业的固定成本。铸件分摊的固定费用实际上是铸件边际利润的一部分,这部分成本受企业规模和运做方式和产品结构的影响。直接材料费取决于合金的种类和配料成本,是社会上比较透明的成本项目。